近日,永德县纪委通报了时任永德县乌木龙乡小村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字家寨自然村脱贫攻坚“自然村长”陶某某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问题。经查,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陶某某多次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擅自离岗,无故缺席会议,不按时收假上班,经市、县、乡多次通报和领导约谈后,仍不思悔改,我行我素,其行为违反组织纪律;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驻村工作队员疏于管理,工作纪律涣散,弄虚作假,不在岗发布虚假工作动态,工作作风不实,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统筹推进不到位,导致小村村脱贫攻坚工作滞后,详情进入>>
近日,永德县纪委监委端午节前专项纪律监督检查组在勐板乡开展监督检查时,一位衣衫褴褛,满脸沧桑的中年男人拉着检查组组长的手说道:“小李同志,感谢你们帮我追回了熊光荣长期托欠我的茶叶款,我本以为我的16800元的茶叶款打水漂了,之前我已经多次跟他催要,已经有7年多的时间都没有追回,没想到,在你们的帮助下,把我的钱追回来了。你们真不愧是党的忠诚卫士,咱们老百姓的利益守护者,你们时刻把我们老白姓的事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切切实实的为我们群众解决了一些操心事、烦心事”。这是勐板乡忙肺村忙肺详情进入>>
-----我县一名扶贫干部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脱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在全县全力冲刺高质量脱贫的关键时期,我确实不该出现纪律涣散的情况,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行动中违反了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给全乡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感谢组织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会严格按照县委、乡党委的要求,做一名讲政治、守纪律的共产党员,请组织放心……”在县纪委监委开展谈话时,我县原乌木龙乡小村村驻村第一书记陶某某诚恳的低下了头。经查,陶某某在担任脱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期间,多次不按要详情进入>>
今年以来,永德县纪委监委认真对照“红白榜”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工作短板,狠抓整改落实,精准规范监督执纪问责。运用“临沧市廉洁扶贫信息公开阳光监督平台”,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以公开倒逼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公平公正分配使用。全县累计公示资金3213.12万元,受益人数达46390人次。依托派出乡镇监察室、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和民情信息员,推进监督触角向下延伸,走访民情信息员56人次,了解、发现问题53个,已整改完成51个。充分发挥“1+1+1”联动机制作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详情进入>>
2018年4月10日,永德县纪委收到反映司法局原局长顾某某调离岗位时将单位公物一并带走占为己用的问题线索。根据线索,永德县纪委依规依纪对其进行核查。经查,2016年4月,顾某某由永德县司法局调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时,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将原本属于县司法局所有的电脑、摩托车、摄像机等价值近5万元公物一并带走,归个人占有使用。2017年8月14日至2019年2月16日,他才分批将其占用的公物全部归还县司法局,占用时间达16个月以上。“干法律工作30余年了,都是给别人用法条,自己却还没有详情进入>>
“未发现3名小组长挪用集体资金问题,但发现集体资金管理及使用程序不规范,事先未召开群众会集体商议,事后没有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让村民产生疑虑……”在永德县小勐统镇忙牛水村召开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以案促改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上,永德县纪委监委工作组现场通报了关于村民反映忙牛水村3名组干部涉嫌挪用村组集体资金信访举报件的核查情况,并以此案为警示,着重纠正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想不到县纪委的同志仅用一个月时间就把问题查清楚了,还让详情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