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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开展“源头式”监督,守护永德一汪碧水
发布日期:2021-09-01 17:24:06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在德党河水库库底清理工作中,水面漂浮物等各类垃圾的清理还做的不到位……”

这是永德县纪委县监委在德党河水库建设等开展生态环保监督检查中,对相关职能部门反馈问题时的一个缩影。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该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纪律检查组,运用“源头式”监督主动跟进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从上溯源开展领导班子决策监督,向下追根开展一线落实监督,以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为主线,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重点对德党河水库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农业面源污染、环湖截污、库岸治理、垃圾清运等生态环保问题或隐患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专项纪律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对德党河水库周边及上游进行实地监督检查,注重发现问题背后的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

通过查看库底清理、沿河农药使用、上游畜禽养殖场粪污排放、生活污水排放、职能部门宣传引导群众、环湖截污工程进展、垃圾清运等情况,直面一线问题,倒逼相关部门责任落实。

检查中共发现问题23个,能立行立改的,第一时间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并督促其迅速整改到位;对不能马上整改的,责令其迅速研究、限期整改。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是否存在层层批转、应付了事,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抓而不实、抓而不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抽查调阅相关工作方案、会议记录、领导批示等材料,与相关部门领导座谈等方式,推动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甚至说一套、做一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违背绿色发展理念,严重违背经济发展长远利益,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的问题。2021年以来,27名领导干部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不力、不作为被追责问责。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所盼,民心所盼就是工作所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纪律检查,就是要推动各部门落实责任,守护好青山绿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工作中,将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第三巡查组 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