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临沧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罗五,中共党员,双江县大文乡太平村委会田坝组组长,2021年3月5日22:04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正海,中共党员,临翔区邦东乡政府退休干部,2021年3月7日23:33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