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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纪委县监委关于群众身边“微腐败”典型案例通报(一)
发布日期:2022-05-31 17:47:05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一、大山乡忙角村火石山一组原组长郭老胖长期私自保管集体资金且未向群众公布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问题。1986年至2019年期间,大山乡忙角村火石山一组原组长郭老胖,侵害群众知情权,长期未按规定向群众公布集体茶地的管理收益情况;违反村财乡管集体资金要上交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规定,私自保管集体茶地租金830元。2021年12月,郭老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亚练乡班木村户妈组原组长张文军有令不行,擅自处置集体土地的问题。2017年,亚练乡班木村户妈组原组长张文军,在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工作开展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擅自将30多亩集体土地确权到当时租种的6户农户私人名下;同时,张文军还将从他人处转包的8亩土地确权到自家名下。2022年3月,张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亚练乡塔驮村原养老保险协办员普国发不认真履职工作职责,导致部分农户养老保险金断缴的问题。2012至2016年期间,亚练乡塔驮村原养老保险协办员普国发,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塔驮村18户27人多年来养老保险金断缴,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普国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