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永德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郭毅强,中共党员,永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2022年4月15日00:3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翟玉翔,中共党员,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德党镇分院忙岗村卫生室村医,2022年4月15日01:0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成金,永德县大山乡税房村芦子场党支部党员,2022年3月26日20:1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德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