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于3月26日召开了班子会议,传达了县委专题会议精神,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了专题研究;于3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落实,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及责任清单,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5月24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逐一进行整改落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法系统工作方面的重要部署及有关规定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以落实“三个规定”为主题的读书会活动。3月23日,召开县委政法委机关2021年度第二次读书会议,专题学习“三个规定”,政法委班子领导带头领学“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心得体会。同时引导干部职工加强个人自学,进一步提高对“三个规定”重大意义的认识,理解把握“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切实将“三个规定”内容根植于脑、深化于心。二是加大宣传。充分运用政法新媒体(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快手、抖音),加大“三个规定”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管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对《云南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忏悔录》进行原文学习;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2021年来,参加市委、县委主要领导专题党课学习2次,警示教育大会2次;参加市级英模事迹报告会1次,主要领导廉政党课1次;邀请纪检组长到机关开展警示教育2次;召开以案示警专题教育5次、英模事迹专题学习3次。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六必谈”要求,结合委机关各岗位廉政风险点,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纠正错误。截至目前,县委主要领导与县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谈话1次;县委政法委主要负责人与委机关班子成员开展谈话5人次,与乡镇政法委员谈话10人次;各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职工开展谈话14人次。
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问题和作风方面
1.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政法干部干警包乡挂村服务。制定印发《永德县政法系统干部干警基层社会治理挂乡包村工作方案》,政法系统处级领导和班子成员包乡(镇)、干部干警挂村、辅警协同挂包,探索建立社会治理创新机制。二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实际,从完成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目标、加快“雪亮工程”推广应用、做好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补偿救助保险项目合作、促进挂钩村产业发展、开展政法系统干部基层社会治理挂乡包村服务、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方面入手,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并制定措施明确时限抓好落实。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共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任务6项,班子成员及普通党员24项。三是定期开展政法工作督导调研。按照委机关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建立班子成员定期到分管联系部门、乡(镇)开展督导调研工作机制。同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从4月28日开始,组建巡查工作组,对县政法各部门开展队伍建设专项巡查。
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机关采购工作。组织采购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政采云平台使用手册,提升采购人员工作水平,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二是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内控制度,明确内控制度适用范围,对部分政采云平台还未上线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按程序填写审批表,经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后进行采购。
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核查上缴非税收入,2020年1季度利息收入已于2021年1月12日与2020年4季度利息一同上缴。以此为鉴,强化财务管理,对财务常规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财务月结清单,按时按要求完成规定工作。二是开展记账凭证“回头看”,对2020年所有记账凭证进行重新核查,对凭证制单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等因工作不细心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委机关出纳、会计、分管财务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做到财务账目清晰、审核程序规范。
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党建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完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通过个人核实、与转出党组织联系确认等形式,对委机关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全面排查整理,按照客观实际原则,对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未加盖公章等问题进行了整改。组织机关党务工作者参加2021年度全县党务工作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督促其自学,不断提升党务工作专业化水平。二是参照党员个人会议记录,对前期党组织工作手册记录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补充完善了相关痕迹。高度重视党组织工作手册填写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实事求是、应填尽填、及时准确的原则,认真做好2021年及以后年度党组织工作手册填写。
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调整充实县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委政法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目标分解、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措施;紧紧围绕委机关工作及岗位职责,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办(室)负责人、办(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责任担当,有效确保党风廉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分管办(室)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办(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至少与分管办(室)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两次,做到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2021年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议1次,开展廉政谈话12人次,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办(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二是开展廉政专题学习。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重申廉政承诺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廉政承诺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对个人廉政承诺进行层层把关,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办(室)负责人、办(室)负责人对普通干部,层层开展廉政承诺把关,对承诺内容不具体、不结合实际、假大空的,一律要求重新作出承诺。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承诺已于2021年4月10日重新完善。三是对已签订的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进行梳理排查,立即根据当时的领导和人员配备情况,完善机构负责人等应填未填相关内容,已于2020年11月24日立行立改。以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立即对个人岗位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再梳理,针对风险点,从思想认识、制度约束、监督管理、有效阻断等方面,逐岗逐位、逐项逐条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
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着力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法干警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坚持政治建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系统贯彻落实到位,切实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各方面,落实到管方向、管原则、管政策、管干部等各环节,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等全过程,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永德政法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德、法治永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持续推进政法各项重点工作。坚决抓好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围绕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维稳主线,持续完善并运用好基层社会治安“三级防控网”和“政法干警包乡挂村”机制,密切关注重点领域群体动向,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防各类风险,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严打各类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零星贩毒和吸毒等专项行动,对暴力犯罪、电诈、跨境赌博、非法绑架拘禁、涉枪涉爆等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净化社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83-5215258;地址:县行政办公中心10楼(1026室);电子邮箱:ydzfw102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