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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德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7-13 16:54:33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28日,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县政府金融办、县国资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认真研究、组织和推进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抓全局,班子成员抓具体,责任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反馈会议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工作措施,形成《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财政局党组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整改、可追溯。

(三)抓好整改落实。组织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做到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整改期间,按要求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的要求,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班子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着力真改实改。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存在松气歇脚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中共永德县财政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党史学习为主题,开展集中学习5次。二是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跟着总书记学党史”读书会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已整改完成。

2. 主管领域风险管控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永德县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实施方案》、《永德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全县金融风险防控化解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着力压降银行不良贷款总量。二是定期召开全县金融运行分析暨财税库银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全县金融运行情况。2021年来,县域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呈现增长,不良贷款得到缓释,不良贷款较年初减少0.1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58%。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对县域两户小贷公司监督管理,定期对小贷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永德县亚联金服、永德县亿满汇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领域案件,实时掌握动态。已整改完成。

3. 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单位内控和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的通知》,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二是结合财政监督检查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将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立、运用和政府采购纳入检查的重要内容。三是持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充分运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和永德县“政采云电子卖场”平台,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由采购人通过系统进行政府采购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印发《永德县财政局关于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的通知》、《永德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有关事宜的通知》,优化集中采购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加大政府采购业务指导培训力度,不断完善“政采云”电子卖场建设,确保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全部入驻电子卖场。截止2021年5月,全县本地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60家,商品上架1723件,基本实现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进入政采云电子卖场。已整改完成。

4. 主管领域职能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好局班子成员挂钩乡镇财政所工作机制,加大对乡镇、县直部门财务监督指导培训力度。举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培训班1期,组织召开全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业务培训会1期,召开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培训会1期,召开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培训会1期,覆盖全县115个预算单位。二是转发《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的通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严格票据年检审核。2021年以来,会同有关部门对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和李斌医院、云南东昌一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永德县永春路店、云南永德县康宏药业有限公司、永德县益寿堂药业有限公司、云南久泰药业有限公司永德怀德仁连锁大药房5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财政票据管理不善问题进行约谈和通报。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永德县委 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完善《永德县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督促指导预算单位建立部门指标体系;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培训,配合市级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抽查核实,组织开展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会同扶贫、发改等有关部门集中会审,提出评价意见并监督指导项目单位抓好整改。四是深入挖掘潜在税源,全面清理涉税项目,规范商砼企业及重大项目拌合站税收管理,引入医药、医疗器械配送公司,管住药品耗材税源,2020年完成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708万元,较上年增长11.5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全市排名第一。五是强化资产管理,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全县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在单位资产清理的基础上,下步将聘请中介机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六是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出资企业的监管,起草《永德县县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1年4月27日由班子会审议通过,适时报请县政府常务会研定并执行。为落实公司经营责任、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定《永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方案》,拟招聘负责人、会计、出纳各1名,目前正在各子公司、单位物色人选。已整改完成。

5.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对机关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印发《中共永德县财政局党组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全县财政(国资、金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永德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谈话、日常监督,按照“四个必谈”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谈话2次以上,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已整改完成。

(二)群众身边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长抓常意识不够强,单位“三公经费”超标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科学、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49万元,较上年下降68.44%。2021年,县财政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7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2.02%。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 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严格把握公务接待范围,不断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已整改完成。

2. 物资采购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按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把握好采购事项相应开展采购工作,充分运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开展便捷采购,2020年6月以来,做到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采购一律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办理。

3. 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户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做到职工福利费、慰问资金一律在工会专户支出。二是开展财务管理自检自查,对2018年来费用支出单据审批不完整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做到立行立改。三是配合县审计局开展好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四是规范审批流程,5月21日,召开局务会议研究政府采购业务办理、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局机关政府采购行为以及大额资金支付和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修订完善《永德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已整改完成。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永德县党组织工作手册(2020年度)》,完善2019年党员积分制管理每月申报表以及每一季度考评表、2020年党员积分评议结果、党员转入转出登记表,按要求组织收看《现代远程教育“3+x”并登记收看记录。二是严格执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云岭先锋APP系统使用管理。三是注重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参加永德县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已整改完成。

2. 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执行省委“三重一大”规定及市委、县委实施意见,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二是修订《中共永德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必须遵循的原则,“三重一大”事项要求股室事前准备,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严格按照决策程序报会议研定执行。已整改完成。

3.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永德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及时整理归档日常谈话资料。已整改完成。

4. 党费收缴不规范,不按规定测算和收缴党费。

整改情况: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2017〕5号)文件,使用2021年1月工资基数,测算支部党员2021年度党费收缴金额,并指定专人按时收缴。已整改完成。

5. 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再梳理,严格审核把关,实现内部机构、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共梳理内部机构廉政风险19个,评定中风险等级11个、低风险等级8个,查找风险点59个,制定防控措施101条;梳理个人岗位50个,评定中风险等级30个,低风险等级20个,查找风险点168个,制定防控措施504条。已整改完成。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县委有关部署和要求,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清醒和高度自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按照时间节点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持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紧盯整改任务,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时间和长期治理的整改事项,按照方案和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合并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运用好县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 党规、党纪意识。针对巡察中提出的问题,以及整改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5220659;地址:永德县财政局;电子邮箱:17333893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