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1月3日,县委机动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6日,县委机动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永德县民政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具体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部门,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整改举措,推动问题整改。研究制定《中共永德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机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逐一梳理,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张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推进”。党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整改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带头领办,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先后召开8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和具体路径,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整改过程转化为完善制度、提升能力的过程,把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推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从“解决具体问题”向“构建长效机制”转变。同时建立整改“回头看”机制,定期核查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主体责任未扛实,整改成效未彰显”方面的整改情况
整治“活人墓”和违规墓碑制售。专项行动协作机制工作专班下沉各乡镇督促指导“活人墓”拆除整治工作;对各乡镇“活人墓”拆除进行任务分解,督促整改落实;发布全县《通告》,采取“四个一批”的措施分类整治违规墓碑制售;协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二)关于“政治责任扛得不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浮于表面”方面的整改情况
1.强化整治责任,加强理论学习。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纪律党课,学习殡葬领域相关文件,传达殡葬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严格履职担当,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对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进行实地详细排查,并建立台账;约谈公墓管理运营方法人,并发放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预售行为书面通知;签订《永德县殡仪馆终止委托运营合同协议书》和《永德县乡(镇)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除合同协议书》,完成殡仪馆、10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回政府运营;完成《永德县殡仪馆和10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企业建设投资审计认定项目招标》,开展企业工程量建设审计认定;印发《关于做好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移交管理工作的函》,要求各乡镇做好接管准备工作及明确不得开展公益性公墓预售。
3.加强教育引导,提高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发布《永德县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倡议书》、《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永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维护管理费收费方案的通知》、《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规墓碑制售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和《永德县民政局关于公布殡葬领域腐败乱象问题线索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二是使用全县应急广播终端(大喇叭)定期播放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殡葬倡议书;三是利用县融媒体、七彩云端APP等媒体宣传渠道宣传《永德县2025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发放15万条文明祭扫、移风易俗宣传短信,开展“殡葬新风+清明节”宣传;四是在“12.4”宪法宣传日、传统节假日发放推进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倡议书等宣传资料;五是向符合条件的丧属实施惠民殡葬补助;六是全面禁止公墓预售行为。
4.落实示范带头,加强人员管理。根据《永德县党员干部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和违反殡葬制度改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对当事人开展整改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关于“践行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的理念不彻底,殡葬领域乱象突出”方面的整改情况
1.规范殡葬领域收费标准。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规范殡仪馆主要殡葬用品严格按进销差价进行管理;终止了《永德县殡仪馆委托运营协议书》,由县民政局直接管理运营县殡仪馆。
2.严格查处殡葬领域违规收费。对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统一规范;通过开展清理整治,对企业进行处罚,并对违规收取的资金逐一清退群众。
3.强化殡葬领域公益属性。通过开展殡仪馆服务价格论证会,规范殡仪馆收费标准;对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进行调整;收回农村公益性公墓所有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运营管理。
4.落实殡葬领域监管职责。印发《永德县殡仪馆管理规章制度》,并派遣2名干部职工驻馆开展监管工作;签订《永德县殡仪馆终止委托运营合同协议书》,收回永德县殡仪馆所有权,县民政局全面接管;进一步规范殡仪馆制度机制及业务流程,实现材料一人一档管理。
5.抓好殡葬领域人员管理。签订《永德县殡仪馆终止委托运营合同协议书》完成殡仪馆收回政府运营,并派遣5名干部职工驻馆开展工作;取消违规收费项目,并进行公告退费;追责问责企业负责人1人,殡葬领域监管人员6人,并由县纪委监委给予提醒谈话。
6.强化经营性公墓日常监管。对经营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约谈,要求立即停止公墓违规预售行为,并向县民政局作出情况说明,对公墓运营企业发放书面通知,责令禁止违规预售行为;核实预售数量及建立详细台账,并对经营性公墓价格进行统一下调,并对执行收费过程中提出要求,同时在企业营业处及经营性公墓现场公示。
7.落实殡葬领域常态化检查。责成公墓经营企业落实经营性公墓价格收费报备,并进行公示;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对我县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进行联合监督检查。
8.规范经营性公墓合法经营。向永德县盛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永德县民政局关于完善永德县棠梨包包经营性公墓用地手续的函》;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对经营性公墓违规占用土地进行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9.强化殡葬领域管理责任。与企业签订《永德县乡(镇)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除合同协议书》;印发《关于做好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移交管理工作的函》,并明确各乡镇落实好交接管理各项工作;对我县农村公益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印发《永德县公益性公墓管理规定的通知》。
10.规范公益性公墓价格。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定价审批工作,印发《永德县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和维护管理费收费方案的通知》,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公开;完成10个乡镇《永德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公示栏》安装,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政策减免、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
11.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签订《永德县乡(镇)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除合同协议书》,10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收回政府,交由各乡镇管理运营,并对公益性公墓开展工程量审核评估相关工作;积极协调上级资金支持,逐步完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用房、用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崇岗乡大落水村村级遗体集中安葬点已建成,其余乡镇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点已完成初步选址,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中。
(四)关于“服务大局意识淡薄,履职担当敷衍塞责”方面的整改情况
1.强化主责意识,提高协同联动能力。定期召开《永德县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协作机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开展殡葬领域联合监督检查,对殡葬设施建设运营、殡葬服务及收费、殡葬基础设施用地手续等进行梳理排查以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强化殡仪馆公益属性,全方位提高管理运营能力。终止了《永德县殡仪馆委托运营协议书》,县殡仪馆由县民政局直接管理运营;县民政局选派在职在编干部职工5人,全面接管永德县殡仪馆,全流程开展殡葬基本服务及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殡仪馆制度机制及业务流程,实现材料一人一档管理。
3.突出殡葬改革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整体工作有效开展。落实《永德县推动公墓增供给降成本优服务及节地生态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县推动实施;积极指导乡镇推动群众探索一事一议选址、划定墓地范围。
4.强化常态化长效措施,抓好违反殡葬政策行为整治。采取“规范集中整治一批”“自愿整改一批”“公职人员配合说服一批”“强制执行一批”四个一批的分类整治措施。
5.引导新时代殡葬新风,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教育引导群众逐步向“厚养薄葬、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引领文明风尚;落实《永德县推动公墓增供给降成本优服务及节地生态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县推动实施;责成10个乡镇对疑似未申领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的丧属进行排查核实,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丧属完成材料申报,及时完成惠民殡葬奖励资金发放。
6.强化斗争精神,坚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签订《永德县殡仪馆解除委托运营合同协议书》,完成殡仪馆收回政府运营;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对永德县经营性公墓违规占用土地进行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关于“红线底线未守牢,重点领域隐患突出”方面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县民政局对殡仪馆大门项目建设时任县民政局局长、副局长及承建企业责任人开展谈话。
2.强化协调配合,抓实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审批。县民政局积极协调县自然资源部门,将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完成企业建设投资审计认定、工程量审核验收相关工作;永德县自然资源局对经营性公墓违规占用土地进行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县殡仪馆、10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手续办理,根据省、市要求完成阶段性整改。
3.强化廉洁意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完善报账手续;及时完善有关项目资金使用手续,坚决杜绝在下步工作中出现相关问题。
4.严格审核把关,规范资金支付。进一步严格按照资金审核审批制度,完善公务接待手续;进一步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清理,坚决杜绝在下步工作中出现相关问题。
5.强化主动担当,破解殡葬顽疾。将永德县盛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向县财政缴纳的经营性公墓前期投入资金,纳入县人民政府与永德县盛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清偿结算范围进行清偿结算。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扛实整改政治责任。我们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我们一定会遵守各项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服从巡察组的指导意见,坚决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整改具体举措。关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逐条逐项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整改清单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反馈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深化“举一反三”扩大问题查找面,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杜绝避重就轻、点到为止,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健全整改制度机制。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我局将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通过健全制度、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不断扩大整改成果。同时,要借助这次巡察整改的东风,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5215990;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德党镇永顺路9号;电子邮箱:ydmzj123@163.com。
中共永德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1月22日
